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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瑞旅行社“我好想去歐洲!”最佳代言人活動

 

2008年即日起至6月30日

 
  1. 現任職於台灣旅行社職員
  2. 2人1組,共同參與活動項目
  3. 熱愛與人分享經驗
  4. 需可以在2008年10月20日到2009年2月底出發者
 
  1. 報名時間:2008年即日起到6月20日止。
  2. 到飛瑞同業網 http://b2b.gofederal.com.tw申請會員。
  3. 申請會員後,需在討論區發表”我好想去歐洲!”最佳代言人的文章,文章中寫出想要去歐洲的動機,以及對此一趟行程的規劃(包含詳細行程及火車時間、班次安排等內容),即可完成報名。
 
  1. 由網友至投稿者的網誌中閱讀文章,選出最佳人選,並需回應對方文章:“ 我推薦他們成為我好想去歐洲代言人”(請勿重複回應)。
  2. 基本參選資格:回應人數需超出50名才有資格。
  3. 投票至2008年6月30日為止,7月4日將依照網友票選ˋ飛瑞旅行社審核,挑選出8對進入第2波甄選。
  4. 第2波面試甄選日期為7月26日 (星期六);甄選單位:飛瑞旅行社。
  5. 2008年7月31日公佈”我好想去歐洲”活動最佳代言人2對,共4名。
 
  1. 歐洲20國火車票 2個月內任選10天 頭等艙 每人一張 (價值每張 594歐元)
  2. 歐洲旅館住宿,3星級,雙人房5晚
  3. 歐洲機票贊助金每人 台幣1萬元
 

中獎者在出發前必須要有你自己或你親朋好友跟飛瑞交易的一筆記錄 (如火車票ˋ機票ˋ旅館皆可),金額不限。
在回國後的3個星期內,陸續將以下內容 post 在部落格上面

  1. 這趟歐洲火車之行讓你最印象深刻或感動的情景訴諸文字並附上圖片post
    到部落格
  2. 分享火車旅遊的圖片及文字於部落格
  3. 有拍攝video 請post 在youtube上讓人羨慕一下
  4. 回國後3個星期內將下榻旅館做評語給飛瑞
  5. 回國後6個月內以說明會方式來分享火車旅遊的經驗與旅遊同業
  6. 不得有毀損飛達/飛瑞及歐洲火車/住宿旅館名譽之事項
  7. 需可以在2008年10月20日到2009年2月底前出發
  8. 面試時,需附上旅行社在職證明文
 
  1. 代言人不得將此機會轉讓他人,並不得要求以獎品換取現金或轉換其他等值產品。
  2. 刊載作品若涉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入選資格,並喪失代言機會。
  3. 本活動小組保有修改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4. 代言人需自行支付機場燃油稅及兵險附加費等。
  5. 活動詢問信箱 : sponsor@gofederal.com.tw
    活動詢問專線 : (02)2505-0660 分機6106 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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